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2011〕64号)
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经研究,现将《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106号),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为省卫生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承担口腔医疗、保健、科研、培训、教学、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全省口腔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宣传、普及口腔疾病防治知识,普查、统计、上报口腔疾病预防控制的相关信息、数据。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口腔医院(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内设 9 个管理科室(正科级),22个业务科室(不定级别)。具体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新闻宣传,负责网络和信息管理、车辆管理;负责对外事务的联系、人员接待、通讯联络、信函文件的接收与转递。
人员编制4名,其中主任1名。
(二)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护理部)。
负责医政管理及医疗质量控制;优化就医流程;组织院内外重大抢救和会诊;安排重要保健对象和外宾医疗保健;负责病案管理、卫生统计;负责医院专科医疗技术准入、培训、推广;负责医疗纠纷协调处理。负责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灭菌管理、效果监测及各项卫生学监测管理;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防控;督导本院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配合临床合理用药相关工作;负责护理管理与护理质量控制,护士培训,护理临床教学,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及对外学术交流的管理。
人员编制9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3名。
(三)人事科。
负责人事、职改、劳资、安全保卫、人事档案、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年终干部考核、离退休干部管理。
人员编制5名,其中科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