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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

  4.落实长效管理。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预防长效措施。要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指导施工单位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
  各地要认真组织对本地区“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长效措施,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2012年2月25前报城乡建设局安监处。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安全工作综合考评之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行业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自查、群众参与”的原则,形成强力“清剿火患”的工作态势。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逐级部署,组织行业系统深入排查整治隐患。
  (二)全面宣传发动。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形成“清剿火患”战役的强大宣传攻势。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媒体,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及时报道战役战况,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入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检查、督查行动,并将检查督查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考核。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清剿火患”战役督查组,制订专项督查方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严格落实奖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专项记功嘉奖。对“清剿火患”战役有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要给予一定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隐患整治。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被上级督查发现的,一律通报批评;战役期间,对发生火灾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编号:
  行业系统“清剿火患”战役单位自查自改登记表
  (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或建筑性质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2.高层、地下建筑;□3.建设工程施工工地;□4.易燃易爆单位                          □5.小单位、小场所;□6.“三合一”场所;□7.其他

自 查 内 容

自查情况

存在的具体问题

1、本单位已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或经备案抽查合格。

□是 □否

 

2、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没有堵塞、占用现象。

□是 □否

3、本单位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是 □否

4、本单位没有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施工等现象。

□是 □否

5、本单位没有违规电焊切割、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用火用电用气符合要求。

□是 □否

6、本单位已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员工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到位。

□是 □否

7、本单位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了演练。

□是 □否

8、本单位建立健全了消防档案,内容齐全、记录及时。

□是 □否

9、本单位已按照要求开展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到建设要求。

□是 □否

  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组织人员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和整改,现承诺以上内容填写属实,如若不实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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