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厦门市“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厦府〔2011〕4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厦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顺利完成了“十一五”和201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加快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经研究,同意授予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等10个单位为厦门市“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的称号,授予许桂芳等20位同志为厦门市“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希望全市公共机构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推动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打造宜居厦门,建设“低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厦门市“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厦门市“十一五”建设节约型机关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名单(10个):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规划局
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湖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海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厦门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二、先进个人名单(20人)
许桂芳 厦门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