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4、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重点是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定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责任人和联络员。并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检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参与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督促检查,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自查阶段发现重大隐患的,要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应下发书面通知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将事故隐患彻底消除。
3、做好情况汇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结束后,市区各督查组及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填写督查阶段情况汇总表,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我局将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凡被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和省、市优质工程奖,对已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将按相关程序予以取消。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督查组人员分配及督查地区
第一组:张军、杨兆峰带领人教处、财审处、监察室、督查室督查中山南路以东,淮海东路以南地区,安监站抽一人配合;
第二组:朱步带领村镇处、建筑业处、信访处督查徐州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