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保房管局无锡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3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住保房管局《无锡市无锡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无锡市“十二五”住房保障专项规划
(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O一一年)
序言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关键时期。为响应江苏省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号召,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编制“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一、编制依据
1、《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3、《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2008】14号)
4、《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8】44号)
5、《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0】93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7、《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8、《
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省政府令50号)
9、《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51号)
10、《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市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85号)
12、《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锡政发[2008]84号)
13、《无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锡政发[2008]86号)
14《无锡市“十二五”城乡建设规划》(2011-2015)
15、《无锡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
16、《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17、《无锡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4)
18、《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
19、其他相关规划、法律、法规
二、编制目的
对“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供给提出指引。
本次规划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危旧房改造及老新村改造。
规划对“十二五”期间无锡市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总量进行预测,并对各类保障性住房进行量上的合理分配和空间上的合理布局。
三、编制意义
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是践行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措施;也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障措施;是落实国家“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政策,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的重要保证。
四、范围与期限
范围:为无锡市区,包括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新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7区,总面积1622平方公里。
江阴市和宜兴市由各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区情况参照无锡市另行编制。
期限:“十二五”期间。
目录
第一章 “十一五”住房保障情况回顾
一、保障性住房现状
二、存在问题
第二章 “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主要思路
一、保障对象
二、保障方式及目标
三、保障原则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总需求
二、建设及投资规模
第四章 建设标准
一、廉租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
三、人才公寓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
二、拓宽融资渠道
三、保障土地供应
四、给予政策优惠
五、强化管理机制
第一章 “十一五”住房保障情况回顾
一、保障性住房现况
1、经济适用住房
为了改善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无锡市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08年无锡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2009无锡市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标准提高到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5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都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统计,至2010年底,共交付经济适用房住宅建筑面积达326万平方米。
2、廉租房
2008年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9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锡政发〔2009〕207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提高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为:享受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并根据房源、住房困难情况轮候。
到2010年底,无锡市区累计保障廉租住房户数为4049户,其中发放租金补贴3321户、实物配租728户。除去退保人员外,目前正在实施保障的家庭3143户,其中,实物配租692户、租金补贴2451户。
3、旧住宅区整治改造
自从1997年以来,我们相继对15批共计99个老新村进行了改造,使改造后的老新村达到“房屋完好、道路平整、雨污分流、环境整洁、美化绿化、配套完善、文明安全、管理规范、居民满意”的住宅小区标准。“十一五”期间我们分期分批对28个老新村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其中2009年、2010年改造面积均分别达到90万平方米和100余平方米左右,进一步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
4、城市危旧房
2006年末,中心城区经调查共有成片危旧住房166万平方米。2007年-2008年,中心城区危旧住房共拆除改造56万平米。200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中心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数39个,拆除危旧房住宅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涉及搬迁居民1964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