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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区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

  (三)划定9月22日当日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
  五、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各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积极与“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进行衔接,活动当天要通过网络报送相关视频新闻、图文新闻和图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无车日”期间公交营运组织工作,加密班次,督促公交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负责加强出租车管理,加强监管,文明服务,发挥呼叫服务作用,确保机动车限制区域内市民出行;牵头组织好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制定“无车日”活动期间的应急保障措施;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划定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牵头组织“无车日”当日活动,并向社会发布通告;进一步改进交通设施,合理设置行人过街通道,完善自行车、行人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设施。
  市体育局、体管中心:协调自行车协会举办活动,宣传选择自行车出行的环保意义。
  市环保局:对“无车日”当日空气质量环境监测,并向“无车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围绕环保主题,宣传减少小汽车的使用,采用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对降低城市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增进健康的重要意义。
  市学校管理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宣传发动工作。
  市交通产业集团:负责对所属公交、客运企业开展各类活动的指导工作。
  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全市活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活动的部署和组织工作。
  各公交、客运企业:积极配合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各类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目的是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和城市环境。住建部已将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作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复查内容或评选考核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工作,切实把此项活动开展好,达到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选择合理出行方式的目的。
  (二)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参与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无车日”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无车日”禁行路段、时间以及交通组织的宣传,确保宣传到位,减轻管理压力。同时,要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等积极参与活动,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各项活动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制订细致方案,提交市“无车日”领导小组通过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贯彻落实。在组织实施中,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按照统一要求上报,以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接受上级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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