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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注:各市中小企业局到2015年的任务数根据该市中小企业数量按比例(某市2015年任务数=某市私营企业数/全省私营企业数*3000家),并考虑地区平衡确定。

  附件2: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监测工作
  负责人员回执表

  单 位:

 

部门、职务

联系方式

(含手机)

邮箱

单位分管领导

 

 

 

负责部门领导

 

 

 

联系人

 

 

 


  注:11月25日之前报我委(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传真:020-83133308

  附件3:
  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站
  负责人员回执表

  所在地区:          填报单位:

 

部门、职务

联系方式

(含手机)

邮箱

分管领导

 

 

 

负责部门领导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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