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公民代理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改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律协决定于2011年11月由省律协维权委员会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到各地开展关于公民代理等相关法律服务问题的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等问题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环境产生重要影响,亟待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规范管理。拟通过调研,分析研究各地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影响,提出规范管理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的有效可行的建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促进我省法治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调研内容
1、各地公民代理、设立法律咨询公司的基本情况。
2、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3、各地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的意见和规范办法。
4、各地律协及律师对规范公民代理、法律咨询公司的建议。
三、相关要求和安排
1、请各市律协按照通知的调研内容,准备书面报告材料,做到实事求是、情况全面、材料充分,并尽量提供具体的实例。书面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提交省律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