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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的通知

  加强建筑能耗监管。参照国家和国际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制定“可持续建筑标准”,推广实施地方性建筑节能办法,出台城市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新建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建筑能耗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建筑运行节能。

第三节 缔造低碳生活


  以建设节约型社会核心,通过各种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风尚,促进市民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消费方式。
  构建低碳生活理念。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学校”、“低碳乡镇”等系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气候变化,节约资源。开展“低碳社会宣传月”、“低碳节能救地球”、“居家生活低碳秀”等宣传实践活动,动员市民群众人人争当“低碳生活模范”。发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垂范,使全民养成节水、节电、节能、减碳的生活消费习惯。引导市民实行一次性住房装修到位,逐步降低或杜绝一次性用品使用,有效节省材料和资源。普及低碳生活方式,夯实全社会的低碳文明意识基础。
  降低生活能耗。推广自然采光、雨水再利用等节能技术在低碳建筑的应用,严格控制城市灯光设施管理制度,合理调整区域内城市经营性灯光设施、户外光感灯光设施的夜间亮化时间。以降低夜间光污染和节能为原则,完善城市亮化工程的方案。通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增加建成区广场和道路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改善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工矿企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城市热源排放,降低能源消耗。逐步取缔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重点取缔一次性餐具的使用。
  践行低碳消费。积极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节能、节水产品和可再生利用产品,培养低碳消费习惯。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50%以上。鼓励公众购买带有中国标识的商品,鼓励商家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动绿色销售。鼓励使用符合环保纺织标准或绿色服装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大力推广高科技环保材料服装产品,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推广绿色无公害食品,提倡节约型消费观念,培养良好的低碳穿衣饮食习惯。

第五章 促进低碳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全面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低碳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完善生态发展体系,推动由环境保护为主向全面建设生态系统转变,探索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建设低碳生态文明城市。

第一节 提升碳汇能力


  以继续提高城乡绿化水平为目标,大力加强城市绿化、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增加林木覆盖率,优化林木种类,全面提升碳汇能力和质量。
  提高碳汇质量。深入开展城乡绿化造林,加强绿道网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快湿地保护,保护梁塘河、尚贤河、长广溪、贡湖湾、梁鸿、北兴塘河、锡山、宛山荡、唐平湖、鹅湖镇、锡北运河等湿地。加大惠山、青龙山、大浮、马山、斗山、夹山、吼山、翠屏山、胶山、白丹山、鞋山、嵩山、鸿山、宛山、大阳山、小阳山、长腰山、狮子山等市区山体风景资源的保护。加大太湖湖体(含蠡湖)市区京杭运河、环城古运河、伯渎港、北兴塘河、九里河、骂蠡港-尚贤河、梁溪河等主要河流水系保护和沿线生态景观建设。调整优化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空间布局,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增加林木覆盖率,维护并提高生物多样性,改良树种碳汇效果,全面优化农作物种植品种,提高碳汇能力和碳汇质量。
  增加碳汇总量。严格推进保护森林公园、景观生态区、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继续开展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以及林相改造工作。大力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居住区公园等组成的多层次公园体系建设。全面实行立体绿化,积极开展绿道网建设、鼓励面积在500m2以上的屋顶继续绿化,大力推广立面绿化,推行道路绿地生态改造,建设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到201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7%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第二节 打造低碳人居环境


  以建设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为目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打造全国一流的低碳宜居城市环境。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顺应高铁、城铁、地铁等建设对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的要求,发展和完善“一体两翼、七区一体”城乡建设空间格局。着力加强各区域之间规划、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有机衔接、整体配套,推进“一体两翼、七区一体”功能配套互补、交通快速便捷和基础设施无缝对接。
  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严格实施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根据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要求和建设重点,配套相应的投资、产业、土地和财政等引导政策,发展生态经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进行生态修复,平衡人居环境与经济发展,打造中心都市生态景观,改善人居健康环境。
  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差别功能定位,加快新城开发建设,提升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功能,发展新型卫星城,改善城市品质和整体面貌,全面推进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推动新城、新城镇、新型农村社区联动发展,优化城乡资源要素配置,有序开展村庄优化调整和土地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人居环境建设。坚持“完善设施、打造环境、塑造形象、提升功能”原则,促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设施体系,加快实现城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重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感知无锡”建设,重点实施交通、电力、工业、农业、环保、水利、健康、安保等领域的感知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形成信息资源统筹共享体系,到2015年,力争基本建成“感知城市”。

第三节 推进“低碳示范”建设


  以低碳示范城建设为引导,加快城市低碳新城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区低碳化改造,全方位促进城市低碳化发展。
  加快低碳新城示范建设。按照将中瑞低碳生态城打造成中国一流、世界有影响力的低碳生态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和示范工程的目标要求,高起点推进太湖新城-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完成中瑞低碳生态城规划设计方案。推广、支持以服务经济为特色的低碳实践区的建设,强化科技、人才、资金、政策等各项资源支撑。加快推进蠡湖新城、锡东新城、江阴、宜兴中心城低碳化建设。发挥太湖新城低碳生态城示范带动作用,制定针对低碳实践区约束性的低碳生态指标,全面促进新建城镇低碳化建设。
  开展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制定无锡市低碳发展实践区指南,由“二市七区”和各产业园区申请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实践区、低碳园区实践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低碳实践区建设领域和覆盖范围。力争到2015年,全市低碳实践区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80%。
  推进建成区低碳化改造。明确低碳城市建设相关标准,以建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社区为目标,以社区为单位,全力推进中心城区低碳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的低碳化改造,重点推进企业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和节能降耗,促进企业实现清洁生产。2015年,力争中心城区企业清洁生产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低碳化发展,有效提高建成区公共交通分担率,重点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数量,控制机动车行驶范围。大力推广新能源应用,重点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在交通信号灯、公园、景区、小区照明、建筑节能改造等方面的应用。力争2015年中心城区173平方公里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全面完成低碳化改造。

第六章 强化低碳技术创新应用


  坚持以人才引领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原则,着力提升低碳新技术研发能力,大力推动科研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力争保持低碳新技术应用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强化自身创新优势


  以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为动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突出应用性、产业化发展方向,加快技术创新,制定低碳技术政策和标准,提升建设创新能力,加快培养和形成自身在国内领先的优势创新体系,保持无锡的创新优势。
  加快技术创新。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为契机,集聚我市低碳技术创新优势,引导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进减碳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推进工业节能技术、高效照明节能技术、建筑物节能、区域热电联产等技术研究;积极拓展无碳技术攻关,着力于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风能、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及智能电网七大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攻关,创新发展,重点发展储能材料、储能装备、储能电站建设及应用的技术研发;积极探索二氧化碳封存、捕集和综合利用等去碳技术。
  制定低碳技术政策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低碳发展的低碳技术目录,定期更新向社会公布。参照国际标杆城市,编制低碳技术领域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构建无锡低碳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低碳技术专利申报,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低碳技术。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低碳技术领域科技人才纳入我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畴。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在低碳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市级企业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加大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保持低碳科技创新优势。加强学科建设,鼓励在锡院校开设低碳发展领域及关联学科,逐步建立起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低碳发展领域学科体系,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学科建设模式。

第二节 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以人才和技术为支撑,以制度为保障,全力加快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等低碳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全面推动低碳经济和低碳社会发展。
  加快推进新能源技术应用。充分发挥我市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技术、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激励能源生产部门积极应用高能效发电技术,试验应用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CS),使电力碳含量逐步降低。
  加快推广节能技术。积极推广汽车氢燃料技术、混合动力技术及汽车的天然气改造。加快推进建筑维护结构和采暖空调系统技术改造,重点推广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变频调速节电技术等,加快开发推广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在公共与民用建筑上的应用。大力推广促进煤炭高效利用和清洁利用技术,推广高压、超高压交流输电技术,推广采用节能型输变电、配电设备,提高电力使用效率。
  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完善以产业为龙头、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请你创新体系,建立江苏宜兴环保科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东南大学中国环保装产业基地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环科院太湖研究院等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平台。加快新能源技术成果推广应用,3年内重点完成兆瓦级风力发电设备系统集成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2兆瓦及以上特大风电轮和底座等关键部件创新和转化应用,加快促进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高效脱磷等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发展。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以率先实现国内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低碳生态城市为目标,以促进转型发展为主线,创新低碳制度,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公众参与和国内外合作。构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努力形成民主科学、制度完善、法制健全、监管有序的体制机制,为低碳城市建设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和依据。

第一节 创新低碳机制


  积极顺应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创新机制体制,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制度环境,确保无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新优势。
  建立多元化投入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各级政府设立引导资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低碳城市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有利于形成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社会发展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低碳发展方面的保险业务,为低碳发展分担风险。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政府提供配套资助。
  设置企业进驻标准。深化企业责任,以产业集聚、节约用地、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为基本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与低碳城市建设要求的外来企业进驻标准。确定进驻标准、公布信息、受理申请、审查、审批等进驻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入驻企业的协作和配套程度,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
  实施多层次融资机制。创新融资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低碳城市建设。拓宽民用资金进入渠道,探索采用发行彩票、债券等形式来筹集资金。加大与国内外政府、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国内外资金支持。
  打造区域市场碳交易体系。建立交易所电子交易平台,允许配额有剩余的企业在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审核后把剩余的配额在碳排放交易场所出售;允许配额不足的企业在碳排放交易所购买市场上出售的配额。建立碳排放检测和信息公开制度,确定具有约束性的碳排放强度指标;建立企业碳排放数据库,同时配合不定时地抽检和惩罚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保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序运行。

第二节 完善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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