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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地震局、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到2015年,全市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其中城镇防震减灾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市在遭遇6级左右地震、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情况下,建筑物严重破坏比例很低,易燃易爆有毒设施不会造成严重破坏而引发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政府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反应,受灾居民自救互救,救援队伍和社区志愿者迅速展开救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很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比较小。
  目标要求具备以下4个方面能力:
  一是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新建建设工程要全部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抗震设防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同时对所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在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都可适当高于该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全面实施市抗震减灾规划;开展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监测和跟踪能力,在5分钟内报出本辖区和周边地区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震级,地震发生后能实行24小时全天候跟踪;要建立地震公众预警系统,全市初步形成地震烈度速报网,具有快速的地震烈度速报能力。
  三是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监控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和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全面运转,1小时内有组织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四是救灾恢复能力:具有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震后6小时内使地震灾区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24小时内能尽快基本恢复正常秩序;积极推进城市地震灾害风险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三)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管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坚持实行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进一步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工作程序和各项措施,确保防震减灾活动能正常有效地开展。
  加强全市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平时能正常开展地震的测、报、防工作,组织社会性的防震减灾活动,震时能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置地震应急事宜。努力创造条件、切实使其依法、有能力承担起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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