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检查人员。这次清仓查库工作需要大批专业人员,各单位要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选调落实检查人员,对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由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组安排工作。
(四)落实工作经费。此次清仓查库工作发生的必要开支,由区财政专项列支,不得转嫁给被检查企业。经费下拨后,各级财政要立即安排到位,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级检查工作人员,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按规定要求,合理开支,避免浪费。
(五)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库存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按保密要求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有序推进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还没有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县,要按自治区要求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要早布置,早行动,要根据自治区和市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
(三)部门配合,团结协作。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涉及9个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强指导,抓好整改。对这次清仓查库发现的问题,各县、各有关单位认真归纳整理、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边检查边整改。如发现重大储粮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库存管理和监督上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研究针对性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做好监督和保密工作
各县要加强对清仓查库全过程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度,及时发布清仓查库工作有关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舆论监督。同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清仓查库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作为这次查库工作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内部监督。在提高清查工作透明度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五、要严明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