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原则。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集中办学试点工作要坚持“以县为主”,各县要在科学统筹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对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配备、教育经费进行合理安排,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及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市教育局要对集中办学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科学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家底,认真进行基础数据测算。各县要认真进行各乡镇义务教育基础数据测算,内容包括各乡镇(含乡镇以下村小及教学点)的适龄儿童人数、教职工人数及乡镇中心校的校舍情况(包括专用教师、各种功能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师的周转用房等),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至少在1个以上乡镇开展集中办学试点工作。
(二)科学制订集中办学试点工作方案。各县要加强调查研究,在统筹试点乡镇生源、师资、校舍及教育经费的基础上,科学制订集中办学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于4月24日前将试点乡镇名单和试点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
(三)建立月报制度。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行试点工作月报制度,从4月份开始,各县于每月25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邮箱:lzjjk2007@163.com。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行农村义务教育集中办学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已列入2009年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工作项目。为加强对集中办学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市农村义务教育集中办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 霖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陈大洲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撒忠民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程 卓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 玮 柳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刘 榴 柳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莫立全 鹿寨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覃桂双 融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吴慧兰 融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吴桂贞 三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主 任:程 卓 (兼)
成 员:苏荣华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