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柳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9年柳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2009年柳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和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的“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显著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要求,全面做好我市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根据自治区《2009年广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柳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一、健全机构,进一步提升基层地震部门工作能力
(一)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1. 防震减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县(区)地震部门是县(区)政府指挥防震减灾工作最重要的参谋机构,要建立健全县级地震工作机构,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范县(区)地震工作机构,解决县(区)地震部门在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问题。各级财政要将地震年度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年度工作经费投入;
2.加大防震减灾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县(区)地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地震局
(三)协作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时间:2009年
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民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是构筑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的重要基石,民众的地震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的提高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的坚固防线。要按照“主动”、“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工作方针,编制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和不同的宣传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融入全民素质教育,广泛开展“政府减灾”、“社区减灾”、“学校减灾”、“企业减灾”和“农村减灾”活动,努力使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让群众了解防震减灾知识,掌握避震技能,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主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