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市、区县局审批)
2.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区县局审批)
四、其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7项)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授权检验机构)(有关内容调整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审批)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区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有关内容调整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审批)
3.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有关内容调整至《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等审批)
4. 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注册(移交市设备监理协会)
5. 外省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在本市开展工程设备监理业务的备案(移交行业协会)
6.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随国家质检总局调整而调整)
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32项)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4.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5.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6. 计量器具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8.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9.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D级压力容器)
10.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的许可
1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12.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1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1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资格核准(气瓶检验机构核准证)
16.计量校准实验室认可
17.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8.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19.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许可
20.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2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
2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证的审批
23.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确认与发放
24.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备案
25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委托加工备案
26.销售进口特种设备(机电类)备案
2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