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质技监认〔2011〕5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2011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大力弘扬上海世博精神,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本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认证工作制度建设和体制建设,切实落实责任,务实创优,不断强化认证监督管理,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三、十四次会议以及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和上海市质量技监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责任、务实、创优”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六大任务”,全力推进认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发挥认证工作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本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将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完善认证工作监管体系,明确认证监管工作职责;严格认证工作行政许可,加强获证组织证后监管;强化认证工作的风险管理,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大认证工作宣传力度,扩大认证社会认知度。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机制
1.加强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证后日常监管制度的课题研究。
2.加强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证后监管。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完善本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档案。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能力验证及检验人员、检测设备的比对试验活动,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组织对辖区内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及不定期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