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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5.突出抽查重点。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强化对涉及安全、民生、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管,突出与安全直接相关的项目,同时兼顾能效、主要性能等核心指标,使有限的监督抽查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为人民群众打造安全、放心的产品质量环境。
  6.提高抽查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抽查工作,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抽查,努力摸清本市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为更好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重要参考。
  7. 加强后续处理。严格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不合格产品收回制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不合格产品市场退出机制。重点开展对监督抽查连续不合格生产企业、异地经营企业处理措施的研究,提高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进一步深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通报与信息公告制度,强化对后处理工作的考核与督查。
  8. 健全和完善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的动态维护系统,在实现自主更新、动态维护的同时,强化其多组合的统计功能。坚持以建档促运用,以运用促建档。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的建档目标,加大建档督查力度。
  9. 深化区域整治和家具行业整治。科学制定区域整治产品目录,细化整治目标,强化整治措施,提高区域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现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完善家具行业整治监管手段,深入分析家具行业状况,对家具企业抽样情况进行分析和现场跟踪督查,坚持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提高行业整治成效。
  (三)转变监管理念,着力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
  10. 探索地方“两局”合作模式。加强“两局”质量信息的互通互联,建立信息共享及通报机制。强化联动监管,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监督,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共同开展质量整治,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
  11.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强化与经信委、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行业、社会力量,从生产准入到证后监管各环节建立协作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扩大监督工作效能。
  12. 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网络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及时跟踪国内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发挥行业协会、质检机构在产品质量风险预警中的作用,探索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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