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质技监监〔2011〕70号)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为扎实做好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我局制定了《201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201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十四次会议以及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委、市府的统一部署,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为目标,以“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促进经济方式转变和服务民生为主线,聚焦创新推动、转型发展,把“责任、务实、创优”工作理念贯穿于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和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实现上海“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推进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
1.理顺中心关系。建立健全市许可证审查中心管理制度,优化部门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和考核管理,充分发挥审查中心在受理审查中的把关作用,使中心能全面承担起本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严格生产许可。严把许可证受理、审核、发证关,严格按照新颁布实施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确保国家产业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审查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核查、审查质量监督机制。
3.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对区、县局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严格督查督办。结合许可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组织开展调研,探索高效监管模式。继续强化许可证年审工作。
4.大力宣贯培训。加大对现有许可证受理人员、监管人员、审查员的宣贯培训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培训一批急需专业的新晋级审查员,充实审查员队伍。
(二)把握监管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