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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月)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在5月30日前报送柳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两高一资”行业企业、钢铁企业、涉砷行业企业、酒精行业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分别于6月15日和9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汇报。整治不到位的,一律要挂牌督办。
  (三)督查阶段(7月-11月)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所辖地区开展执法行动工作开展督查。柳州市环保专项行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0-11月)。
  各县区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 11月10日前报送柳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柳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柳州市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焦耀光    副市长
  副组长:罗品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甘景林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旷青春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 钊    市经委副主任
  龚继冬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广斌    市监察局副局长
  农荣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秦长春    市建委副主任
  刘里军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
  柯武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黄学章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司法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等七部门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信息调度负责人:何 华 电话:2801848(兼传真)
  手机:1350772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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