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行业专项检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2. 认真执行国家《钢铁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控制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钢铁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检查。摸清钢铁企业执行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拒不淘汰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淘汰类目录的设备和工艺,其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钢铁企业。检查炼铁工艺污染治理和烧结工艺脱硫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和运行情况。
  3. 对涉砷行业(硫化物、磷矿开采、选矿、冶炼;硫化工;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遏制砷污染事件高发态势。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规定、标准;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4. 对酒精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已被取缔关闭的企业,一律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2008年以前已经挂牌督办经延长整治时限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再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关停取缔;对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停产整治并从重处罚。稽查企业近两年排污费缴纳情况。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柳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模式成立领导小组。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强化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全面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重点、目标、责任和限期。要将整改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凡无故不能如期完成的,一律取消评先创优资格。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全面整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