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坚持“洪灾损失生产补”的原则。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当地农业生产资源优势,及时调整、优化下半年生产计划,千方百计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实现“上半年损失下半年补”、“夏收损失秋冬种(养)补”、“面积不足间套种补”。
(三)要坚持灾后恢复生产与下半年生产安排同规划同落实的原则。要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与晚稻生产和秋冬种(养)结合起来,要把各类支农项目与生产救灾项目结合起来,重点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
三、重点抓好灾后农业生产10项工作
(一)抓好灾后农作物及时补种和改种,力争季内损失季外补。对早稻绝收的田块,要及时制定下半年生产计划,如安排晚稻生产的则要及时播秧备耕;改种经济作物的,则要及时做好备种、备肥等备耕工作;对绝收的甘蔗等旱地作物,要及时制定改种计划,争取在下半年安排1-2季秋冬种经济作物以及明年春季作新一年度生产安排;对绝收或失收的蔬菜基地,要按市场需求及时安排下一季蔬菜生产。
(二)抓好灾后农作物管护,力争面积减少单产补。对无灾或轻灾的农作物,要及时、普遍地组织除杂、除草、追肥、防治病虫害等田间管理活动,争夺最好的收成。
(三)抓好晚稻生产,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晚稻几乎是我市粮食产量的“半壁江山”,要充分发挥我市近年来水利灌溉条件日益改善的优势,尽量扩大晚稻生产规模,同时要大力推广超级稻、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水稻高产技术措施,争取晚稻单产超早稻。
(四)抓好秋冬种,力争夏收损失秋冬种补。要把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安排与秋冬种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灾民恢复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把更多的秋冬种项目安排在灾区,乘势扩大秋冬种规模,打造一批灾区秋冬种高产高效示范样板。要充分发挥我市秋冬种生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蔬菜、马铃薯、油菜、食用菌和绿肥等秋冬季高产高效作物。
(五)抓好农作物间套种,力争面积损失间套种补。要充分利用桑园、果园等冬闲园地套种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和绿肥。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度发展晚稻间种慈菇等作物。
(六)抓好灾后畜、禽、鱼饲养管理,力争数量损失产量补。要全面开展灾后消毒灭源工作,及时实施补免,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确保灾后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针对不同畜、禽、鱼饲养品种和饲养模式,引导养殖场(户)加强科学饲养管理,并指导灾损严重的养殖场(户)及时引种补栏,努力提升养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