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进度的意见的通知
(柳政办〔2009〕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度的意见
为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督办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我市六县四城区共需建设基层司法所118个。国家发改委自2006年起分三批次下达我市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共98个,目前已完成建设的85个、在建7个、未开工6个(鱼峰区1个、三江县5个)。柳江、融安县和柳北区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但仍有个别县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和坐等思想,未能积极落实司法所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和配套措施,造成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针对当前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按照三个原则(选址适中、方便群众办事;标准不能降、质量不能低、责任不能推;从现在起、积极努力、主动工作、加快进度)、四种方式(独立建、相对独立建、旧房改造、购房)的工作要求,采取适用对路的方法和措施,及时部署、全面动员、不等不靠,整合利用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司法所国债项目的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各项经费和措施,加快建设进度
目前,乡镇、街道司法所国债及自治区、市两级配套的资金分别为10万、25万元,其中:国债6.6万元;自治区补助3-5千元;市财政配套乡镇所3万元、街道所17.28万元。现有资金难以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要学习借鉴柳江、融安县和柳北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县区配套和投入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减免各种建设性规费,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城市、乡镇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通过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建设和购买现有闲置空房等形式建设相对独立的司法所。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建设责任,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把工程质量关,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度,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