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及管理体制
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即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城市管理行政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区、县政府及行业部门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区、县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三、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及考评责任单位
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业为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计划和各种整治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领导为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主要责任人,负有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
市政府指定柳州市城管办(市市容局,下同)牵头组织对全市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环卫处及相关行业部门参加考评。邀请市人大城乡委、市政协经科委参加考评。
四、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考评内容
1.对四城区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情况进行考评。
(1)对四城区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2)对四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评;
(3)对四城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考评。
2.对行业部门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情况进行考评。
3.对市辖六县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情况进行考评。
4.对市区内建设(在建)工程项目工地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分值
以上所有考评项目均实行百分制。
五、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评办法
(一)四城区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的考评办法
1.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及环卫设施管理情况的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