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务分配
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融水县、融安县、三江县和柳北区、柳南区、柳东新区将自治区下达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分解到村屯、社区,具体名单附后(见附件四)。
(五)建设资金
各县区要将自治区财政厅安排给每个建设点16万元的补助资金与自治区卫生厅、体育局、人口计生委、新闻出版局下达的村卫生室、篮球场、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农家书屋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使用,使建设点的自治区补助资金每个达到30万元(见附件三)。柳南区、柳北区建设点的配套资金由市、城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分担;各县、柳东新区建设点的配套资金自行解决。各县区要大力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和发动农民自愿投工投劳。
三、建设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是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惠民工程,认真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机制。各县区作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建设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进度计划,具体实施和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规范要求及标准。
(三)加强统筹规划,提高建设效益。各县区要按照本县区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进行建设,与城乡风貌改造、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提高投资效益。要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统筹规划,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先建卫生室,预留其它建设用地。既要确保完成2011年村卫生室全部建成的刚性任务,又要为下一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有序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四)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有序推进。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逐个落实建设任务。每个村都要有专人负责,并注意保持责任人的稳定,如因故需要中途换人的,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于2月20日前将各村点责任人的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负责点)报到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