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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政办〔201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

  《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柳州市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资金确保2011年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7号)精神,为确保按期按质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给我市的53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立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桂政函〔2010〕187号),建立柳州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研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督促、检查建设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作与配合;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人口计生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科技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组成。市文化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体育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文化局副局长、卫生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后行文通知,并报市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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