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1.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在女性人群中的传播。完善艾滋病、性病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针对女性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落实艾滋病免费检测政策,减少艾滋病在医疗过程的感染。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减少女性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发生。强化艾滋病母婴阻断干预。加强艾滋病防治研究,为艾滋病、性病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并在防治经费上给予必要保障。(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

  12.加强对女性保健食品、化妆品、内衣裤和卫生巾等日常专用消费品以及女性药品的质量监督。建立妇女常用消费品类别、品种目录和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措施,确保妇女用品安全优质,妇女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10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

  13.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素质。拓展专业心理医疗机构功能,建立和完善社区心理咨询服务网络。鼓励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和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各类女性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调适服务,缓解女性心理压力,预防女性心理疾患和过激极端行为的发生,降低女性自杀率。(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各区县政府)

  14.增强妇女健康生活意识。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妇女的营养水平。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积极发展社区体育,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健身运动。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定期开展对更年期妇女的营养、常见病和健身锻炼的健康咨询活动,加强社区老年妇女保健指导和服务。(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区县政府)

  (五)家庭福利:健全社会家庭政策体系,促进妇女婚姻幸福和谐

  主要目标:

  1.提高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水平。(市民政局)

  2.提高女性幸福指数。(抽样调查)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家庭政策。相关法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融入家庭视角。加强对促进家庭和谐的社会福利制度的研究和探索,推进实践运用,逐步建立完善社会家庭政策体系。(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加强对弱势家庭的福利援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家庭为单位,向低收入、单亲离异等弱势家庭倾斜的社会福利和救助政策。完善对因病致贫家庭的救济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3.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服务项目,满足家庭的不同需求;鼓励各种资本投资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培育家庭服务市场。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妇联、各区县政府)

  4.加强养老社会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医生首诊制,为老年妇女提供便捷的上门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鼓励发展社区公益性养老机构,加大力度培育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提高社区养老服务和照护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老年妇女养老需求调研,为高龄独居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妇女提供养老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

  5.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将和谐家庭教育列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通过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家庭照料的法律制度,延长男性晚育护理假。(相关部门、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各区县政府)

  6.推进婚姻家庭教育制度化。将婚恋教育纳入中、高等院校教育体系。深化结婚登记服务工作,确保每一对新婚夫妇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都能系统接受婚姻家庭教育。(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文广影视局、团市委、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7.发挥社工在社区家庭服务中的作用。支持家庭社工队伍的培育和发展,完善家庭社工资质评定、培训考核等管理服务和激励机制,提高家庭社工专业化水平。以项目为载体,购买社工服务,鼓励社工积极参与社区和家庭服务。(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

  (六)权益保障: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力度,创设妇女生存友好型环境

  主要目标:

  1.减少家庭暴力发生数。(市公安局、市妇联)

  2.控制杀害、强奸、伤害、侮辱妇女刑事案件发生。(市公安局)

  3.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和综合性的妇女权益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应的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细化和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推动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市政府法制办、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大力开展妇女普法教育。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普及妇女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加大对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和监督程序,提高执法和监督效能,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妇女权益相关问题的解决。(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4.强化妇女权益保障社会支持体系。拓展妇女诉求表达途径,建立和完善危机干预、矛盾化解机制。遏制大众媒体中歧视女性的现象,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作用,整合行业组织、专业性社会团体资源优势,为保障妇女权益构建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相关部门)

  5.严查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案件。加大对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开展多发、易发案件的研究分析,提出防控对策。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以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妇联)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