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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和学籍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学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户籍所在地”填写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XX号
  2.“户籍性质”、“专业”、“学生生源地”以“1”来填写,以便合计;
  3.本表按一、二、三年级分别填报。

  附件11: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统计表(适用于技工院校)
  (20  -20  学年度   季学期)
  填表单位(盖章) :

     项   目

在校生

人数

(人)

免学费学生数(人)

免学费

金额

(元)

生源地人数(人)

备注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东部

其中:

深圳

中部

西部

总    计

 

 

 

 

 

 

 

 

 

 

 

其中:(一)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涉农专业学生

 

 

 

 

 

 

 

 

 

 

 

(四)三年级非涉农非紧缺类

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

--

 

 

 

 

 

 

 

(五)西藏、新疆三地州学生

 

 

 

 

 

 

 

 

 

 

 

(六)我市紧缺专业

 

 

 

 

 

 

 

 

 

 

 


  学校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1: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适用于技工院校)
  (20  -20  学年度  季学期学期)
  学校名称:

公示内容

  根据《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紧缺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深财教规〔2011〕10号)第十一条规定,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20   -20    学年度   季学期      名学生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现将有关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涉农专业免学费学生共    人,其中一年级    人,二年级    人,三年级    人,详见附后的公示名单。

  我市紧缺专业免学费学生共    人,其中一年级    人,二年级    人,三年级    人,详见附后的公示名单。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共    人,其中一年级    人,二年级    人,三年级    人,详见附后的公示名单。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共    人,其中一年级    人,二年级    人,三年级    人,详见附后的公示名单。

其中,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学生共    人,详见附后的公示名单。

公示期限

           日至         日(共  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校          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章: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2:
  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家免学费学生公示名单(适用于技工院校)
  学校名称(盖章):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技工院校管理咨询电话:0755-25942873

序号

年级/班级

姓名

户籍地址

户籍性质

专业

学制

免学费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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