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9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全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消防安全“五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9·26”视频会议和公安部《全国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决定从2011年10月下旬至2012年2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前一阶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力确保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12年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领导机构
自治区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区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长由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梁胜利担任,副指挥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郭文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晓迅担任,自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具体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总队总队长徐洪兴担任。各地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推动本地“清剿火患”战役的顺利进行。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