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特色明显。能围绕各级计划安排,结合本地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特点,推动重点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示范企业成效突出;
5.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有力。能积极完善和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积极有效;
6.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完善。能以服务企业为切入点,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努力推进专利代理机构发展;
7.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明显增强。能够积极引导创新主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产出数量质量协调、显著增长;
8.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实施。能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制定出台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意见,且认真贯彻落实。
(二)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先进集体
凡江苏省境内注册2年以上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要指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服务机构或从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的单位),并能达到以下要求:人员具有一定规模、素质好;专职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合理;提供服务内容广泛且质量高;内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先进;服务自主创新、服务政府经济发展成绩突出。
(三)江苏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凡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年以上的个人,并能达到以下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知识产权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积极工作,锐意进取,知识产权工作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热心为工作对象服务,清正廉洁,团结同志,甘于奉献,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四)有关单项奖项
1.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1)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本区域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宣传的次数及规模名列前茅,《中国知识产权报》征订工作开展有力,覆盖面广,积极向《中国知识产权报》和其他媒体投稿,《中国知识产权报》见稿数位居全省前列;
(2)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开展有力。知识产权培训计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有力,省局下达的年度知识产权培训计划顺利完成,组织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的内容、次数、规模等居于前列,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良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