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搭建企业用工培训服务平台。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提升员工职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实现稳定就业。积极推进市级职业教育基地建设,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推进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从今年秋季起在职业院校试行“双零”(零学费入学、零距离上岗)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职业技术学校。)
3.搭建企业用工评价鉴定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全面实行新招收技术工种劳动者的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实现职业资格证书全面覆盖的目标。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晋升机制,逐步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分配制度。建立校企合作新职业(工种)标准开发新模式,与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大力开展适合地方特色经济产业发展的新职业(工种)标准和评价模式。(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积极推行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鼓励企业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继续实施“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打造行业协会和商会服务平台,密切政企互动交流。
1.建立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对话沟通机制。建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与市工业类(信息化、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市外经贸局与外资企业协会,市台湾事务局与市台资企业协会、市外事侨务局与市侨商总会、市工商联与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市工商局与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对话沟通机制。各部门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了解协会(商会)和企业需求,收集协会(商会)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服务,协调解决协会(商会)及会员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台湾事务局、市外侨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
2.搭建行业协会(商会)政策信息交流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制订江门市企业联合会组建方案,会同市工商联于2011年底前组建成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以企业联合会为桥梁,建立政府部门-企业联合会-各行业协会(商会)的合作共享机制,支持各职能部门利用该平台发布信息,打造政府部门政策信息的统一发布渠道,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办事效率。依托企业联合会促进各行业协会与各商会的交流与协作,建立侨乡企业家新型合作和学习平台。积极协助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会员申报上级部门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各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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