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打造企业直接融资平台。支持、引导和推动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建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推荐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协调,保障企业发展。实施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力争每年进入上市后备企业保持有50家左右,其中进入辅导期的企业保持有5家左右,进入IPO申报程序的企业保持有3家左右,成功上市发行的企业2-3家左右。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覆盖各市、区,支持小额贷款增资,扩大资本额。(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江门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
4.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和评级制度,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担保机构申请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争取2012年底前成立融资性担保机构达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江门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
5.建立企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江门网”、江门市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工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整合银行、税务、海关、工商、质监、保险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市诚信办、市金融局、江门海关、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搭建综合审批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1.打造“一网式”联合审批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审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清理和调整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大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力度,实时监控各部门窗口的审批流程操作、承诺时限的运行情况,对超时限的项目及时发出督办通知书,落实有关审批手续。推行同步审批,优化并联审批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打造行政服务中心统筹运作、一次性集中收件、网上统一分发并启动程序、各联审部门网上同步办理、审批信息真实共享、申请人一次性领证的新模式。到2012年底,实现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网上同步联合审批,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各窗口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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