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1]7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江门市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资源开放共享、运作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的企业服务平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中介(商会、协会等)共建、资源共享”为原则,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以打造企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完善运行机制和服务信息化基础环境为保障,搭建“政企通”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综合审批服务平台、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商会和行业协会服务平台,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和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资源,形成有效合力,发挥多方优势,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高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水平。到2012年底,企业服务综合体系基本健全,政府、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打造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1.搭建银商企融资平台。通过“惠民金融直播室”、融资交流会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推介融资产品,协助商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互动交流,把金融产品与各商会的融资需求结合起来,通过商会的中介作用,整合企业融资的共同需要,推广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租赁、创业风险投资、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新型融资方式。每年定期举办“广东(江门)中小企业投融资高峰论坛暨洽谈会”,搭建投融资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银监分局,相关商会、相关金融机构,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2011年底前,设立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组建中小企业融资合作联盟,搭建中小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创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机构等投融资机构以及各商会、协会的合作平台,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科技局、江门银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