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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全数额清剿。一是实行政府督办。各市、区要结合近期火灾形势研判和综合评估,对火灾多发地区实行专项督办;对当地容易发生亡人火灾的区域性、行业性和场所类的火灾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开展专题整治。二是严格刚性执法。各地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好法律手段,用足行政措施,增强清剿威慑力。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符合行政许可补办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办理,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三是突出技防改造。各地要大力推广消防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落实“三小”场所限人居住和物理分隔等技防改造措施,严格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鉴证检验,及时消除火灾危险源。

  (四)强化全覆盖宣传。一是抢占媒体制高点。各地要以宣贯中宣部、公安部等八部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契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建立专栏、专版、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宣传典型火灾案例;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万里行”活动,跟踪报道各地战役战况;制作“聚焦119”系列报道节目,形成浩大的宣传攻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向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发布战况战果。以江门市“清剿火患”战役为网名开通消防专用博客和微博,让全市广大网友及时全面报道整治工作最新进展。二是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模范村、模范家庭评选,举办消防小品和公益广告大奖赛,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把《消防安全明白纸》发到每个家庭、每名员工。三是开展全员大培训。各地要加强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培训,提升“清剿火患”认识和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区分重点、分类培训”原则,公安消防部门培训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培训“三小”场所业主,社会单位和业主培训员工,分级分批抓好全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到“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前,完成乡镇长和村“两委”负责人培训任务总量的40%,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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