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着力健全生态环境体系。积极争取实施国家防护林工程,继续推进绿色无锡建设,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实施环太湖生态景观林带项目拓展建设。落实湿地恢复和自然保护建设规划,续建完成尚贤河、长广溪、贡湖湾、梁鸿等湿地,启动建设梁塘河、北兴塘河、锡山、宛山荡、唐平湖、鹅真荡、锡北运河等湿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加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学施用,全面推广畜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以规模现代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快实施一批氮磷生态拦截工程、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池塘循环水养殖工程、林业血防等重大项目,重点实施锡山区、惠山区太湖湿地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项目,南洋农畜业有限公司沼气工程、唯琼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大型沼气二期工程等大中型沼气工程,全面完成宜兴市林业血防工程项目。到2015年,在提高生物农药、有机肥料施用的基础上,实现化学农药和化肥施用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25%和1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100%。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支持发展秸秆沼气、秸秆气化,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范围实现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和深化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启动建设无锡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项目,建设完成市级及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县级监测站5个。

第三节 推动农村经济优化发展



  进一步加大规划调控力度。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结合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产业转型、土地置换等重难点问题,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政策研究,不断优化完善相关规划。着眼推动农业集约、集中、集聚发展,按照禁止、限制、适度三个不同类型推进农业主体功能区建设,制定逐步退出、存量改造和内涵发展、有序发展等差异化农业功能布局引导政策。依托原有工业集中区,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编制完善产业布局发展规划,明确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范围、区位布局、功能定位,塑造区域特色,形成特色优势。编制完善现代农业园区规划,确定园区功能和配套建设用地布局,明确禁建区、限建区和城镇建设区范围,划定基本农田、自然资源、历史遗产保护线,严格园区拆建挂钩、区域平衡的时序及管控要求,实现园区生态保育、农业生产和观光旅游等多种功能合一。

  进一步加大转型提升力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瞄准新型业态,以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为重点,加快促进农村经济从资本和外资驱动向技术和消费驱动的转变,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加快农业综合创新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锡山、惠山、滨湖现代高效农业综合创新试验区的经营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进一步探索集约高效利用各类资源、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新形式。遵循新型工业化发展方向,加快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引导入园企业走集约型内涵式发展之路,鼓励企业实施环保型、创新型、外向型、节能型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开展电子商务,推动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促进集中区提升层次能级,逐步形成板块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大力开展聚集休闲度假、生态养生、农业示范、餐饮美食、农村观光等要素的农业休闲旅游观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休闲农业旅游品质提升、提档升级,完善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景点及周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一批高品质休闲农业精品区,打造一批休闲旅游特色名镇、名村,形成一批休闲农业旅游的集聚区。

  进一步加大镇村发展力度。深入开展幸福农村建设活动,大力推动现代化新农村由示范镇村建设向“幸福镇村”建设跨越发展。到2015年全市1/2的镇(涉农街道)和2/3的行政村(涉农社区)走在“幸福镇村”建设前列。大力推进新型卫星镇建设,深化镇域规划,做强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公共服务,提高就业保障,推动形成特色鲜明、专业发展、功能配套的新型卫星城。大力推动小城镇发展改革,研究制定促进小城镇发展改革的用地政策、财税政策、产业发展政策及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周庄、东港、鸿山等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体系。推动新型社区管理体制转轨,围绕撤村建居带来的农村居住方式由散落型向集聚型转变、社区规模扩大、外来人口涌入管理难度加大等情况,借鉴城市管理模式,研究新型农村社区职能设置、经费保障、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等问题,推动农村传统的村组管理向社区管理转轨。

第四节 创新村级经济发展机制



  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在制定规划特别是在制定工业集中区规划时,预留必要的村级经济发展空间。对农村“三集中”过程中企业搬迁、宅基地整理置换出来的增量土地或土地指标,优先安排用于村级经济发展。对农村的“四荒”资源等闲散荒地,按照“谁复垦、谁使用”的原则,鼓励村级投资投劳开发利用、增加收益,为村级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积极创新发展路径。确立融入全局发展村级经济的理念,推动村级经济融入城市化发展,为旅游景区开发、专业市场建设等提供配套服务,形成新的村级经济增长点,打造带动村级经济整体提升发展的新引擎。探索村级投资新途径,引导有实力的村到工业集中区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引导区位优势明显的村参与地产开发,变资金为资产,获得稳定的、不断增值的回报。着眼于打响特色品牌,对现有资源进行高水平的策划、包装和营销,引入市场机制,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吸引内外部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开发,显化资源价值,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业,开发综合服务产业,招商引资兴办农业企业,加快资源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化。加强对现有厂房、大型固定设施、水电设施等各类租赁物业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利用效率和获利能力。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村庄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增强综合功能,改善提升生产发展条件。在用地、税收、规费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利于加快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充分调动村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帮助村协调解决村级债务、拆迁安置、生态环境等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主动关心村干部的生产生活,全面推进公职化管理,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免除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制度,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符合条件的村要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已改革的村要确保健全“三会制度”,实行规范运作。采取区划调整、部门挂钩、村企结对、财政扶持等措施,加大对宜兴西渚镇白塔村等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

第五节 拓宽农村居民增收路径



  巩固工资性收入基础。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扶持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增长长效机制,加快调整频率,加大调整幅度,提升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突出抓好社会化服务岗位职工工资管理,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和工资按月发放制,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及工资定额管理办法,推动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大力促进本地农村劳动力扩大就业、充分就业,重点关注农业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和农村“4050”等四类人群,确保基本消灭农村“零就业”家庭。到2015年,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4.0%,达到19427元以上。

  提升经营性收入水平。落实和创新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农村居民投资兴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引导农村居民发展储运、配送、营销、经纪、信息、农机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加大现代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现代农业比较效益,让农村居民在规模经营中获取更多收入。到2015年,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2%,达到4064元以上。

  扩大财产性收入空间。充分发挥好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村居民增收中的作用,重点构建迁建居民增收长效机制。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对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增加征地拆迁收入。积极发展房东经济,完善安置小区户型设置,建立信息平台,规范中介市场,让农村居民享受当房东的实惠。扶持引导理财机构、投资基金发展,鼓励农村居民将中长期储蓄资金转化为各类投资理财产品,促进农村居民利息理财收入翻番。到2015年,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26%,达到2001元以上。

  缩小转移性收入差距。完善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险和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市农村、惠及所有农村居民、城乡统一接轨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实施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同步提升的政策意见,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的自然增长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水平逐年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村居民的直接财政补贴,加大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投入,优化农村居民增收环境,多形式、多途径促进农村居民转移增收。到2015年,转移性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20.0%,达到2429元以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