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阶段(2011年11月-12月)
市领导小组抽调六部门人员组成若干联合督查小组,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带队,通过明查暗访对2008年以来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领导重视和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部门(区域)协作、信息共享、目标责任考评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落实凭证、定点引流产手术情况,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两非”案件查处情况,医疗、药品销售单位、人员准入管理情况,卫生、人口计生部门B超管理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管理情况。督查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上报督查报告,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四)整改阶段(2012年1月-2月)
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根据市督查小组的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尤其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强化出生实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户籍登记管理、孕情信息管理通报会商制度,真正落实性别比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实现有效动态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综合治理不力、治理目标不达标的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区要给予通报批评。
(五)迎接上级督查阶段(2012年3月)
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专项行动工作资料,向市政府和省相关部门报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并指导市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专项行动结束后,市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驻锡部队、妇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形成常态化管理。
四、主要工作
(一)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各地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制作专题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新的婚育理念,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进展情况,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涉案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