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无锡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6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等6部门制订的《无锡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无锡市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无锡军分区后勤部、市妇联 2011年10月)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军区后勤部、省妇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11〕91号)和全国、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决定于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结合无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公安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6〕152号)要求,坚持联合行动、集中整治,把广泛宣传教育与严肃查处“两非”行为结合起来,自查整改和上级督查结合起来,完善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一行动与各司其职结合起来,有效防止“两非”行为的发生,促进“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并保持正常,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