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重点污染源控制
火电行业在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全面控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粉尘污染。加强脱硫、除尘、脱硝设施运行在线监管,实施总量与浓度双指标控制措施,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监管,建立石油化工及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等生产企业重点监管名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采取密闭式作业,严格控制工艺过程中逃逸性有机气体的排放。强化对化工、漆包线、表面处理等行业工艺废气的监管,提高对废气排放企业环境影响的监控力度。
(4)扩大清洁能源区
在“十一五”建成快速内环线以内50平方公里清洁能源区的基础上,将清洁能源区向外再拓展5公里,到2015年,形成覆盖市区约200平方公里的新的清洁能源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洁能源区建设达标活动,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洁净能源,进一步扩大市区集中供热范围,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燃油供热小锅炉,到“十二五”末,市区6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用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江阴市和宜兴市在“十二五”期间也要启动清洁能源区建设工程。
(5)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制定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开征扬尘污染排污费,实施“黄土不露天”绿色覆盖工程和城市道路清扫洒水作业工程,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污染的监管,努力减轻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到2012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比2010年下降6%以上,2015年力争下降16%以上。
(6)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
按照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设置新上牌照机动车的市场准入门槛。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制定《无锡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布局规划》,加强无锡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的指导和服务,从源头控制上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立健全市环保部门与公安交巡警部门的汽车尾气监控和联动处置机制,实现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化和标识化管理,有条件的推行“黄标车”重点区域限行。普及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发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型汽车,运用燃油添加剂技术,节约燃料消耗,降低汽车排出的污染物浓度。加快充电站建设步伐,推动“十二五”时期电动汽车的上路行驶。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厂校车全部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
(7)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推进落实《无锡市低碳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建设低碳城市的监测监控系统,实施低碳无锡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等新型能源,建设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低碳产业群,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物联网、文化动漫设计等能耗少、水耗少、排污少、产品附加值高的楼宇经济。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加强湿地保护,增强农业的碳汇能力。实施绿色建筑“4610”工程计划,推动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建设的规模化应用。开展低碳宣传教育,创建低碳社区、低碳校园,倡导低碳生活,打造低碳社会。开展CO2排放强度监测,建立无锡市碳排放监测监管系统,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区的CO2排放情况,确保到2015年全市单位GDP CO2排放强度较2010年下降20%以上。
3.实行区域环境噪声控制管理
控制社会、交通、建筑和工业噪声,加快建设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噪声监控系统;优化全市噪声功能区划,保证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1)优化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按照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声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以及无锡市城乡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声环境功能区空间布局,实现对环境噪声敏感区的有效控制。
(2)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
合理布局工业区与居住区,保证工厂企业等噪声源与居民住宅的有效隔离,避免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厂居混住矛盾。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避免环境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污染和干扰。
(3)控制交通运输噪声
优化城市道路走向,建设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完善交通组织指挥系统。优化市区交通秩序,降低主城区机动车流量,不断扩大建成区机动车24小时禁鸣范围。加强船舶、火车和机动车辆噪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城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的规定,并逐步向重点中心城镇、中心城镇和集镇分级推广。交通干线两侧设置合理的防噪距离或建设生态隔离带、隔声屏障与低噪声路面,保护交通干线两侧的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目标。
(4)控制建筑施工噪声
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艺先进、噪声强度低的建筑施工机具。优化城市建设项目的时空布局,加强夜间与特殊时段噪声管理,切实降低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率。
(5)防治工业噪声污染
继续实施“退城进园”战略,让工业企业逐步搬离居民集中区。在居住区、文化教育区等敏感区域内禁止建设有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大力推进企业噪声防治工程,推广使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工艺,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4.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污泥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理。
(1)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运用物联网技术对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危废经营单位实行在线监控,加强危废全过程监督管理,降低危废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严格准入,鼓励、扶持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信誉良好的处置企业做强、做大,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水平。
(2)推进污水厂污泥规范化处置
全面实施《无锡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强化污水处理厂主体责任,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处置转移。积极研发、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技术,加快推进污泥处置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污泥处置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
(3)引导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管理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市所有城镇要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大分流”,即基本实现建筑垃圾、餐饮垃圾、其他生活垃圾等分流进入单独收运处理系统。城区生活垃圾全面建成“源头机械收集、中间密闭转运、终端焚烧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小分类”,在已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小分类”收集试点范围,最终形成全面覆盖。
(4)提升工业固废综合防治利用水平
完善和落实有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构建以粉煤灰、炉渣、建筑垃圾脱硫石膏等为重点的回收、综合利用系统,促进工业固废的高效综合利用,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 100%。
5.严格防范重金属潜在污染风险
提升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和皮革及其制品业6个“涉重行业”的污染防控水平,控制和防范铅、汞、镉、铬、砷、铜、镍等重金属污染。表面处理相对集中的锡山区、惠山区,可在整合现有资源、不增加排污总量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按单一镀种分工、规模化经营试点,以实现电镀废水的完全分质处理、循环回用和污泥的有效处置与利用。全市要在6个“涉重行业”中全面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不断促进技术进步、污染减排和环境管理的全面规范。
6.全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创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手段,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100%安全收贮。严把辐射项目审批关,强化核技术利用项目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辐射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对拥有放射性同位素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拥有射线装置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开展放射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采用计算机技术、GPS技术、剂量监测技术、RFID技术,结合物联网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市放射源的统一监控和管理。
7.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
编制并实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与影响评估,对“退城进园”后企业遗弃的土地,需要改变使用功能、重新予以利用的,积极组织进行土壤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修复技术储备,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场地为修复重点,开展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试点,初步形成污染土壤修复机制,保障我市城市建设用地需要。
(三)全面实施污染物减排
以“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为原则,突出结构减排,狠抓分类减排,重视管理减排,巩固工程减排。确保到2015年在2010年污染源普查调整数据的基础上COD、氨氮、总磷削减20%,SO2削减20.56%,氮氧化物削减22.8%。
1.优先实施结构减排
“十一五”期间,我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均完成了提标改造,达到了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所有热力电厂均完成了脱硫改造。在工程减排潜力有限的前提下,“十二五”期间,我市的总量减排要突出结构减排,着重从调轻、调优产业结构上实现排污总量的持续下降。一是加大对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IT、生物医药、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的支持力度,调优我市的产业结构,大幅降低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的传统产业份额,努力实现绿色、低碳增长。二是实施总量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实现“增产减污、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目标。三是积极搞好机械、冶金、纺织、石化等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数字化装备,促进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向高端化转化,实现传统产业的低排放。
2.全力推进分类减排
制定并实施《无锡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意见》,在突出传统的工业点源污染减排的基础上,全面分解落实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的减排任务,深挖农村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的减排潜力,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拓展农村减排空间,多措并举搞好污染减排。
3.着力强化管理减排
从严实施环境监管,提高工业企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的稳定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热力电厂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脱硫效率。加密执法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监督监测,完善在线监控,建立动态台帐管理,保证各类工程减排设施真正发挥最大效益,各种减排措施能真正落到实处。
4.积极推进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减排
新、扩、改建机组全面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大力推广低氮燃烧技术,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到2015年,全市所有统调电厂要全部加装脱硝装置并实现在线联网监控。江阴市要在总结现有燃煤电厂固氮脱硝技术的基础上,率先组织全面推广应用。
加大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IGCC),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热交换技术的研发推广使用力度。开展研制生物质直燃和掺烧发电、秸秆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和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为完成国家下达的二氧化碳减排任务做好技术储备。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以优化区域布局为核心,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发展,加快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尽快改变农村环境面貌落后的状况,努力把无锡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的样板城市。
1.实行“三集中”,解决污染源头控制问题
继续实施“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集镇(社区)集中”,将农村点多面广的污染物源头管起来。实现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与处理。健全覆盖所有乡村、连接每家农户的生活垃圾集运体系,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区)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运作模式。确保各镇(街道)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村地区达到90%以上。
2.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投入,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连片集中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镇、村范围内的小河道、“断头浜”一并纳入“河长制”管理,实施分段包管包治,开展控污、清淤、洁净整治活动。以片区或镇为单位,对偏远的自然村庄,采取建设与运营管理全面实施服务外包的形式,配套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将运行效果列入环保监督检查范围,确保整治效果得到长期保持。深入推进“生态村”创建,到2015年,确保90%的行政村达到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
3.发展生态农业,控制面源污染
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表明,农村不仅是氮、磷污染物的排放大户(全国分别占57.2%和67.4%,无锡占37%和54%),而且也是COD污染物的排放大户(全国约占44%;无锡占48%,其中,农业生产源排放占14.3%,农村生活源占33.7%)。调整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战略方向,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寻找农业污染防治对策,对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加大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努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循环性农业生产体系。到2015年,全市高效生态农业面积比要达到60%,锡山、新区要力争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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