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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关于召开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银行账户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财政部驻青岛市财政监察专员办关于召开中央驻青预算单位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银行账户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财驻青监〔2009〕38号)


各中央驻青单位、各相关银行:

  为进一步了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规范中央预算单位国库直接支付行为,加强中央单位国有资产和银行账户管理,我办定于2009年4月8日至9日举办“中央预算单位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银行账户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届时,我办将邀请财政部相关专家领导,黑龙江省大正电子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现场讲解有关政策、解答问题。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有关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程及政策动态,针对如何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进行政策解答。

  (二)有关银行学习中央预算单位账户开立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政策,把握操作尺度;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学习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审批、备案制度、年检制度,对于日常使用管理具体操作问题的处理给予政策答疑。

  (三)学习有关中央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办法,以及政策答疑。

  (四)现场安装并学习使用《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预算单位版》软件,以及操作难点答疑。

  二、参加人员

  1.各中央驻青单位,包括所辖三级和其他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1名。

  2.各相关银行的账户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

  各中央驻青单位、相关银行请将参训人员名单于3月27日前传真至0532-83895570。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4月8日至9日,为期两天。

  2009年4月8日8:00--8:45报到,9:00正式开会。

  注:相关银行部门负责人只参加4月8日的培训。

  培训地点:青岛市海情大酒店 (青岛市东海中路11号甲)。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中央驻青单位、相关银行务必参加培训。

  (二)请各中央驻青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现场操作银行账户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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