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关于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包括青岛在内的部分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为积极有序推进贸易外汇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宣传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内容,便利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市商务局拟与青岛外管局对我市进出口企业分批进行培训。现将第二期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1月28日,14:00。
二、培训地点
海滨花园大酒店(青岛邮电疗养院)接待中心二楼海滨厅。
地址:市南区彰化路4号(乘31、104、222、309、363、501、801路公交车到彰化路站下)。
酒店前台电话:83995866。
三、培训内容
1、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思路及主要内容;
2、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的新变化,解读《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及其实施细则;
3、讲解改革后企业在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企业报告、电子数据核查以及分类管理等业务环节的具体操作;
4、讲解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相关功能及业务操作。
四、参加人员
骨干进出口企业财务负责人员。
五、其他
1、请完整填写参会回执有关内容,并于11月24日前通过传真、邮件报市商务局(外贸规划处),以收到的参会回执作为入场凭证。
2、所有参训人员请提前15分钟入场,并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联系人:吕坤 巩居贤 电话:85918183、85918381
传 真:85918183 邮箱:wmghc@126.com
附件:参会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参会回执
企业名称:
海关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