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扬尘治理秋季大检查的通知
(成建委[2011]590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年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目标的完成,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实现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好秋冬季的施工安全和扬尘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扬尘治理秋季大检查,以消除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严重建设施工违法行为,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进一步加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面。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机构建立与运行情况,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工地安全生产教育与交底情况,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划分和落实情况;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塔吊、施工电梯、“三宝”使用、洞口临边防护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专项方案的编审和安全设施检查、验收等措施落实情况,针对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坠落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部位、环节制定预防措施的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安全措施费使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扬尘治理方面。
根据成都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环气办[2011]5号)精神,要求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措施和标准,组织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整治自查工作,强化监管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建档留存;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目前工作的重要范畴,要有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组织人员,突出整治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把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抓细,抓实,切实完成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任务。
二、检查安排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都纳入本次检查范围。
11月16日至11月27日,各在建工程项目在期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监管的建设工地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扬尘治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检查组。
11月28日至12月2日,市建委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市)县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