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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关于表彰2009年度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四川专员办关于表彰2009年度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财驻川监〔2010〕17号)


四川省财政厅,各市(州)、扩权试点县财政局:

  2009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责,严格审核,务实高效地开展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为弘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四川省财政厅等23个单位予以表彰(见附件)。

  希望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一般增值税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9年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O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09年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省级单位1个

  四川省财政厅

  二、市(州)级单位8个

  成都市财政局 自贡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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