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校开展2011年技防专项建设的通知
(沪教委保〔2011〕19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
2010年,本市各民办高校根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民办高校加快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沪教委保〔2010〕15号)精神,加快建设进度,基本实现技防系统建设达标,提升了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为巩固基本达标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民办高校技防建设,2011年拟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资助民办高校开展技防专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助资金用途
(一)技防实战应用平台。根据学校自身特点,整合开发现有技防设施设备潜在功能,加强软件开发和智能化建设,切实提高应用管理和人机联防、处置效能,充分发挥技防系统事前预防预警、事中监控跟踪、事后调查举证的作用,着力提升技防安全综合防控能力。(建设技术要求见沪教委保〔2011〕7号)
(二)安全通道门专项整改。通过技防手段(电子门禁等)开展学生集体宿舍等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专项整治,解决治安管理与消防安全之间的矛盾。
(三)高层建筑及学生宿舍逃生报警系统。为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教训,在高校高层建筑及学生集体宿舍安装逃生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提高突发事件预警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专项资助资金申报条件
(一)已完成技防上海市地方标准强制性和推荐性项目建设;
(二)已通过2010年技防达标建设检查评审;
(三)一般性的技防设施设备添置或对已有系统的维护保养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评审与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于2011年11月21日前制定建设方案并填妥《上海民办高校2011年技防专项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我委学校后勤保卫处(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
(二)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评估,按照“智能、高效、实用”的原则以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等级,拨付资助经费。
(三)技防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本次专项项目建设须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我委将于2012年7月份前组织检查组对专项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效等进行综合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