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1〕138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本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经我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区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市17个区县教育局。
二、评议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重要政策信息解读服务的情况;区县教育局领导、机构信息的公开情况;部门主要人事任免的公开情况;教育费附加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准备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公开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情况;教育督导、行政执法、重大政策执行等信息的公开情况;教育新闻发布的情况;对中小学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的情况;指导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情况。
(二)网上办事与服务:提供办事指南及网上便民服务的情况;便民问答专栏建设的情况;提供表格下载服务的情况;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的情况;向“上海教育”网报送信息的情况;内容聚合(RSS)建设的情况。
(三)网上互动交流: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监督的办理状态、结果反馈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的情况;网上公示、网上调查、网上讨论、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栏目建设和运用的情况。
(四)网站安全管理:网站合法性的情况;杜绝网络侵权的情况;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情况;完善网站的节假日值班、口令管理制度、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专人定期对网站系统(包含主机、数据和应用)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掌握网站运行的状况,及时修复系统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