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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南太湖创业创新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4.组织考核表彰,加强舆论宣传。市、县区委将在2011年、2012年“七一”之前,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考评,对达到“南太湖创业创新先锋”创建标准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通报表彰。挖掘、培树一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五、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部署的加强党的建设的两项活动之一。各级党委(党组)要思想高度重视,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县区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开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县区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建立由市委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参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老干部局以及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分别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离退休干部支部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领域活动的具体指导。垂直管理单位和条块共管单位的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活动的指导。各级财政要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
  各县区的实施意见和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老干部局以及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的分系统指导意见制定后,及时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1:
“百个典型强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深入开展“南太湖创业创新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安排,现就开展“百个典型强示范”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高水平、有特色、可示范”的要求,到2012年,在全市分批次创育200个左右符合“五好”标准、服务成效明显、服务业绩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市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形成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群,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其中今年创育100个左右,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45个、社区党组织15个、“两新”党组织20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20个。
  二、工作措施
  1.精选对象,细化方案。在全面排摸基础上,择优确定本地区本单位培育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典型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培育目标、内容、进度和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对列入本年度重点培育对象的要逐一制定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坚持标准,加强培育。示范点坚持“五好”标准,着重选优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党组织书记;育好一支素质优良、坚强可靠的党员干部队伍;建好一个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党员服务平台;建立一套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的服务机制,提升培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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