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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加快产业化进程。
  按照已有一定基础能迅速做大做强支撑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的产品、目前规模较小但具有很好成长性的产品、具有区域性特色和优势的产品三种分类,对产品生产企业给予支持。围绕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应用推广,分阶段对重点产品的“中试-规模化生产-市场推广”给予相应的支持。加快产品品牌建设,鼓励、支持企业对无形资产的培育和发展。
  贯彻落实《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品“十二五”培育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20个重大关键产品、加快发展90个以上重点培育产品、引导发展100个以上区域特色产品,适时调整补充新产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品市场竞争力。
  专栏14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产品

领 域

产 品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产业

主动式有机发光显示屏、 物联网射频识别(RFID) 传感设备、互动式网络电视。

新能源产业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宽温区镍氢动力电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百万千瓦级核电大型成套铸锻件。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民用机、特大型天然气液化成套设备、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民用航空电子系统。

新材料产业

纳米级磷酸铁锂、高纯多晶硅、 高速重载铁路用轨、 压水堆核燃料元件。

生物产业

新型生物疫苗、高端医疗影像诊断设备、新型动物药品。

节能环保产业

LED 功能性照明系统、煤矿瓦斯制 LNG(液化天然气) 成套专用设备。



  根据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要求,在具有应用前景和市场前景的技术项目方面推进产业化进程。贯彻落实《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方案(2011-2015年)》,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信息、分析测试、技术转移、工程配套、创新孵化、投融资服务等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建设,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能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订、市场应用等环节,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加快企业培育。
  坚持“突出重点、积极优先、分类支持、鼓励竞争”的原则,每年筛选一批有核心技术、有创新产品、有重点项目的企业,按照龙头带动型、快速成长型和专业配套型对企业给予分类支持,进一步发挥重点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在重点领域筛选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通过重点培育、整合发展,尽快打造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主导产品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
  通过上市、股权融资、引进创投基金等方式推动具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引进一批具有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的国内外知名企业,通过战略重组、技术转让和协作配套等方式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成为推动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
  高起点、高标准推进高新技术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网络等公用设施以及连接中心城市、航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通道,加快污水、工业固废集中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围绕全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1525”工程的实施,按照“关联、成链、集聚、集约、合作”五向发展和“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的基本路径和取向,鼓励、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集聚。通过对已有园区的调整优化和新建园区的前瞻性布局规划,加快建设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标准体系、产品检测、公共物流、员工培训、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与转化、专业市场和信息网络等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优势产业园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核心区域,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链,大力发展产业链集群。大力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集聚和关联产业释放效能,促进关联企业发展,提高产业系统集成能力,着力打造5-8个具有区域性特色和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促进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软件、信息、生物、民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和高技术服务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五)加大市场培育。
  坚持以应用促发展,通过选择社会效益显著、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处于产业化初期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型,开发潜在市场。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抓紧研究和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标准转化,建立支撑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产业的标准化总体水平。
  充分利用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应用。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支线航空与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创新商业管理模式,鼓励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增值业务、专业服务等新型业态。
  (六)强化人才支撑。
  结合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培养适应重大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的高新人才。发挥研究型高校和地方高水平高校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学科建设,坚持“产学研”发展方向,增加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应用型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设置专业,根据发展需要适当扩大办学规模。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集中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公共培训平台,促进创新型、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
  创新人才引进方法,以“百人计划”引进对象为重点,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塔尖人才”引进培养工程。采取贷款贴息、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等方式给予高端引进人才创业资助,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人才安家落户、异地保险办转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加速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
  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支持实行期权、期股奖励和企业年金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科技研发项目招标制、首席专家负责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制、首席技师制和特聘技师制。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授权和实施发明专利等条件,作为科技人员评职晋级的重要量化指标,予以优先考虑。切实保护各类人才应有的科技成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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