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能源集成应用。在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集中区域,示范建立以智能电网为载体、“发输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推进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公共建筑、商业设施和工业园区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的综合应用示范。开展绿色能源县和新能源示范村建设。在可再生能源丰富和具备多元化利用条件的中小城市及偏远牧区示范建设以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小水电“多能互补”的新能源微网发电设施。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化。重点研发新型动力系统、动力电池、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与新产品,开展高性价比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商用车系列产品产业化示范。
(三)高端装备制造重大工程。
7.支线飞机和通用航空。突破飞机设计、制造、试验等关键技术,增强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和基础配套能力。推进国产大飞机机头、ARJ机头批产,开展公务机、无人机、大型航空发动机、航空电子信息系统研制;积极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构建完整的通用航空产业体系;建设航空维修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航空维修产业;推动航空设备及航空培训、支援、租赁、信息服务等产业配套体系建设。
8.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建立现代轨道交通装备
的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及系统的研发、试验验证、标准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发高寒及城际动车组、交流传动快速机车、大型施工装备等。研究永磁电传动、磁悬浮、列车制动、牵引控制、高铁安全监测、通信信号等关键零部件,促进产业化发展,提升核心部件及系统创新能力。
9.智能制造装备。突破新型传感、高精度运动控制、故障智能诊断等关键技术,大力推进基于泛在感知自动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等装置的开发和产业化,开展基于机器人的汽车焊接生产线、自动化仓储与分拣系统及数字化车间等典型智能装备与系统的集成创新,推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在机械、汽车、石化、煤炭开采、发电、环保、纺织、冶金等典型领域的示范应用。
(四)新材料重大工程。
10.钒钛、稀土新材料开发创新工程。在大力发展冶金用钒制品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发高档专用优质钛白、钛合金及高档钛材,推进钛产业链升级,鼓励开发非钢用钒铝合金及钒功能材料,加快开发钒钛低微合金钢,重点开发高速铁路、高强度汽车、高档发电设备、机械用高档工模具、含钒高强度钢筋等高强高韧耐磨耐蚀产品。重点突破钒钛磁铁矿煤基直接还原技术等新技术。稀土在基本不增加冶炼分离产品的基础上,加大应用力度,重点发展和完善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光学材料和发光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绿色能源环保材料、稀土治污材料、稀土结构功能新材料等产业链。
11.关键材料升级换代。支持高强度铝合金等轻型合金材料、稀有金属材料、高速铁路车轮钢等高品质特殊钢开发。推进高强高模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医用材料、高纯硅等新型半导体材料和技术产业化开展高磁感取向硅钢、铁基非晶带材、高饱和磁感铁基纳米晶材料等金属合金材料、无机改性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新型建材在电力、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完善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一批新材料开发、监测、应用、信息服务公共创新平台。
(五)生物产业重大工程。
12.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重点突破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高效筛选、评价、纯化、大规模细胞培养、制剂技术、质量控制方法等环节的技术瓶颈,建设若干研发和产业化技术平台,推进单体克隆抗体药物、基因工程蛋白质及多肽药物、多联多价疫苗、治疗型疫苗等新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强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13.现代中药。以川产道地中药大品种川芎、川附子、川贝母、半夏、丹参等中药材资源为基础,建立中药资源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技术平台,支持高品质的小包装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曲类、袋泡等中药饮片制造。支持研发生产适合国内外需求的现代中药。支持建立中药材溯源系统。推广应用在线监测、自动控制、药品溯源及智能化管理等生产技术。
14.生物育种。重点研发转基因、分子设计、胚胎工程、多倍体等生物育种技术,加强生物育种基地和良繁基地建设,建立转基因生物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培育水稻、玉米、小麦、甘薯、马铃薯、大豆、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蔬菜、干鲜果类、茶叶、中药材等主要经济作物,麻风树、粉葛等生物质能源作物,猪、牛、羊、小家禽、鱼等主要畜禽水产新品种并实现产业化。
15.高性能医学诊断影像设备。加强高性能医学诊断影像设备研发与技术集成平台建设,突破数字化探测器、高频高压发生器、超声探头、超导磁体等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加快发展数字化X 射线机、多层螺旋 CT机、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MRI)、核医学影像设备 PET/CT、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等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加速产业化和推进临床应用。
(六)节能环保重大工程。
16.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重点围绕高效节能锅炉、高效节能机电系统、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煤层气及余热利用等领域,推进重大技术和装备示范应用,形成一批节能技术装备基地,创新能力和装备开发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17.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建设一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实施再制造产业化,支持旧件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促进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的大规模、高值利用,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体系。
18.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与产品。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泥处理装置、机动车尾气治理、天然气开采过程高含盐废水处理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畜禽养殖清洁生产、高效垃圾焚烧和烟气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环保水煤浆等方面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形成一批具有技术研发、系统集成、装备生产、工程设计和建设能力的环保骨干企业和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基地。
六、主要支撑条件
(一)加强科技创新。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难题和共性需求,结合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前瞻性、先导性科技攻关,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技术储备,构建一批产业核心技术创新链。有选择地引进一批关键性、突破性的核心技术,努力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实现再创新。
打破部门壁垒与条块分割,形成中央和地方、军工和民用两大系统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新机制。建立和完善省部(院)合作机制,加强我省与国家科技发展整体战略的有效对接。积极探索和创新军地产学研结合模式,推动军工和民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相互开放,促进军用技术加快向民用领域的转移和扩散,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军工民品产业化领域,实现军民关联产业整体关联和互动发展。
开展创新型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引导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支持大中型企业独立组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机构,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发活动,形成产学研紧密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