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

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
(珠字〔2011〕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的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人才需求空间,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我市今后五至十年的发展目标,以做好现有人才的使用和服务为基础,以引进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亟需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以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关键,引进和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研发创新团队,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的核心竞争力,为“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加快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三、实施“七大工程”

  (一)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人才需求提升工程。

  建立产业转型升级的政府引导与倒逼机制,激发各类企业的创新动力,创造巨大的高层次人才需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契机,综合运用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环保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最低工资标准、优先保证项目用地、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等手段,着力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产业大板块,整合工业大园区,狠抓龙头大项目,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三大一新”产业发展格局,使珠海成为产业发展的高地、人才创业的热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广阔的需求空间和发展舞台。

  (二)坚持高端引领,大力实施杰出人才引领工程。

  建立优秀人才评选奖励制度。设立“珠海市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卓越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每届不超过2人,给予每名获奖者500万元奖励;设立“珠海市突出贡献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在科研、技术、技能、管理和文化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每届不超过10人,给予每名获奖者50万元奖励。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着力提升优秀人才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引领高层次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