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各区、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

  (五)在涉外培训方面,重点推进赴港培训。

  1.努力推进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具体培训班次将在国家外专局审批审核同意后另具文通知);继续联合市外事部门,组织公务员参与新加坡等国家举办和资助的境外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商市外事部门落实。

  2.重点推进赴港培训。2009年,市人事部门将按照深港合作的部署和深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重点围绕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主题,组织赴港短期研修班(具体安排另具文通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选拔重要、关键岗位的优秀年轻公务员赴港开展短期研修。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部门负责。

  3.“境外专家鹏城讲堂”推出重点面向公务员的专门板块。市人事部门将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境外优质培训机构,推出以香港专家为主、重点面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的系列大型专题讲座。2009年举办不少于8场。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部门负责。

  4.在涉外培训中,继续坚持强制预培训和培训成果“分享法”,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培训受益面。

  此项工作由赴境外培训的组团部门负责落实,市人事部门负责督促。

  (六)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2009年,市人事部门将依托现有内网资源和即将建成的人事编制业务网,借鉴香港“易学网”模式,探索网上学习新方式。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部门负责,视人事编制业务网的进展情况适时推进。

  三、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保障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从2009年起,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兼职教师制度,从本系统选拔优秀科、处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与初任培训的导师同步推进),为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就专门业务培训授课。

  此项工作由市直行政机关各部门负责,2009年三季度前完成。

  2.自2009年起,市人事部门将统一组织兼职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部门负责,2009年组织2期。

  3.市行政学院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台制度,定期安排专职教师到机关研修,加深专职教师对机关工作了解,提高教学针对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