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

  无证无照经营或者无证有照、有证无照的各类非法从事人才中介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虽证照齐全,但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者是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人才交流会的人才中介机构;经营场所存在安全薄弱环节或者严重安全隐患的人才中介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的人才中介机构;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的人才中介机构;未按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人才中介机构,或者虽然进行整改,但仍存在薄弱环节的人才中介机构。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7月15日至8月14日)为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及时完成行动部署的基础上,开展动员、宣传工作,通过网站或媒体广泛宣传人才市场管理等相关的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本地区人才中介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人才中介,告诫非法人才中介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同时,市、区人事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非法人才中介机构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和了解实际情况。

  各人才中介机构要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岗,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人才中介机构特别是以现场招聘和委托招聘等为主、场所人员密集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立即对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卫生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通道不畅、标识不清、消防器材过期老化、电线短路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现场招聘活动的人才中介机构,要加强场所内的动态管理,严密注意控制进场人员,避免人员过量集中,要保持场内的良好秩序,如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第二阶段(8月15日至10月14日)集中清理整治阶段。市、区人事部门根据前一阶段调查所得的情况,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防微杜渐,从严整改”的原则,严格执法,严格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人才中介机构,要立即强力督促整改。对无证无照的非法人才中介机构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存在违规经营和安全隐患的有证照人才中介机构,要限其整改或作出处罚,专项行动要逐片清理、逐片整治、逐片规范。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着力规范人才中介机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其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对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