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人发〔2009〕75号)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人才交流服务协会,各有关人才中介机构: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09〕68号)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从7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现将《2009年深圳市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事局
二○○九年七月三日
2009年深圳市人才市场安全生产
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深入开展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加大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人才市场的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人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09〕68号)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人才市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一步净化人才市场环境,规范人才市场秩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型人才市场的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排查消防隐患;
(二)打击以人才中介服务为幌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人才中介机构,清理人才市场的违法、无证照经营行为;
(三)整顿违规经营的人才中介机构,减少人才中介行业的违规经营行为;
(四)督促各人才中介机构完善、健全内部安全培训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