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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09〕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09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的精神,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考核

  (一)考试。

  1.报考对象。

  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0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愿意履行报考职位职责、为我市建设服务;

  (2)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3)身体健康;

  (4)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5)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护等)的军转干部,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00,报名地点为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报名大厅。《深圳市2009年团级以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和《深圳市2009年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职位名额表》(包括职位编号、职位名称、名额、职位要求等)将于10月18日下午在原市人事局网站“军转干部”网页(www.rsj.sz.gov.cn/ywzt/jzgb/)公布,10月19日在报名现场张贴。军转干部可循“职位名额表”选择一个志愿填报,并当场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办理《准考证》。

  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文凭原件、近期着军装免冠2寸彩色相片3张;

  (2)现场填写《深圳市2009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市军转办现场审核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个人交市考试指导中心办理准考证);

  (3)非全日制地方院校的大专以上毕业文凭,须在报名前进行文凭验证,报名时一并提交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文凭验证在罗湖区宝安北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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